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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價稅將成最重負擔


土地增值稅勢微,已成定局。
土地公告現值年年調升,對擁有不動產消費者,
年年需繳交的地價稅負擔越來越沈重。
微利時代應如何投資不動產,
有些功課得事先作一下。


經過兩年減半徵收的土地增值稅,已經在立法院通過,稅率永久調降,目前最高稅率為百分之四十。由於該稅率仍不低於目前所得稅的最高稅率(40%),展望未來,該稅率的繼續調降,乃必然的趨勢。


未來土增稅調降的方向應該不出二種:一種是調降為單一稅率(例如:30%25%);另一種則是該稅取消,該部分的獲利併入個人所得稅計算。即完全成為一種資本利得稅(capital gain tax )的形式。


不論未來土地增值稅率如何調整,土地增值稅的重要性逐漸式微已成定局。甚至可以大膽地說,土地增值稅的時代即將結束。未來,該稅對於房地產投資的影響將會愈來愈小,其原因有四:


一、是由於台灣人口增加速度減緩,少子化的情形嚴重,土地價格大幅飆升的機會減少。


二、是由於台灣人口外移速度增加,房屋供不應求的情況已不易產生,除少數地區外,價格大幅變動機會不會太大。
三、是由於土地增值稅率減半效應已有多年(當時最高稅率只有30%),許多老地主都已計畫性處理掉了手中資產,以後要抽到高稅率的機會減少。
四、是課徵土地增值稅的計算基礎「土地公告現值」,經過多年的調整,與市價的差距縮小,以後再大幅調高「土地公告現值」的機會亦不大。



當土增稅這項影響台灣五十年稅賦的重要性大幅降低後,接下來會是什麼東西將取代它的地位呢?


答案是地價稅。過去由於土地增值稅的影響太大,以及地價稅一直不受政府的重視,因此,造成大家對地價稅的忽視。其實,當土地增值稅的重要降低後,地價稅將成為影響房地產投資的最主要稅賦,其原因有五:


一、        地價稅是每年都要課徵的,它不像土地增值稅,是一種移轉稅,是當房地產有交易移轉時才課徵,因此,影響性更大。



二、地價稅計算的基礎是依據土地「公告地價」,以往地價和市價的差距極大,通常都只在一、二成之間,但隨著政府財政狀況愈來愈差,各地方政府即不斷提高稅基─「公告地價」,目前多已提高至市價的五、六成,未來還會提高,因此,地價稅負擔自然也會愈來愈高。



三、地價稅的計算是採取累進制的,簡單地說,擁有土地愈多的人,稅率愈高,二者最大可差到五倍半。這點對建築經營者大為不利,近年來許多建設公司或經營房地產的公司由於持有土地較多,因此地價稅的負擔大幅提高,對長期經營者大為不利。



四、地價稅如果不繳,不但土地無法順利過戶,甚至會遭到查封,嚴重影響土地經營與利用。



五、近年來,有許多地上權的案子,政府不出售土地只採取收取土地租金的方式,讓人民在土地上建築使用,當初地上權用戶在取得房屋時,土地租金是非常低的,因為多依據當時的土地「公告地價」計算,但是當政府不斷調高「公告地價」時,他們的負擔亦會不斷增加,當初購買地上權房屋時的價格,就相對不算便宜。這對購買地上權房屋的人,以及使用公有土地的長期經營者影響較大,是不可不加以注意的事情。


當地價稅成為主要稅制之後,對於投資房地產的人要如何因應呢?以下五個基本原則是可以加以注意的:


第一,土地應儘可能的分散。因為地價稅的累進基礎是同一個所有權人(不管是個人或是企業)。因此,應該儘量減少同一個所有權人擁有的土地面積。依一般的標準,擁有土地超過約二百坪以上,地價稅就會產生較高的稅率。
第二,土地應儘可能的減少持有。如果是為了長期經營,經營者應儘可能擁有房產,而將土地由免稅機構擁有(如政府、財團法人、基金會),如此一來,地價稅的負擔即可大幅減輕。
第三,土地不必急著過戶到自己名下,以往許多人購買房地產都急著過戶。但在實務上,可以確保產權的方法有許多,如設定地上權、預告登記,以及依據信託法的信託登記等,都可以達到產權確保,又可以避開重稅,都是可以加以考慮的方向。
第四,土地應儘可能讓法人持有:由於地價稅的負擔逐漸增加,如果能列成費用項目支出,可成為節稅的重點。對個人而言,地價稅的支出,不易列為個人費用的支出,以成為所得的減項,故如果可以讓法人持有,比較容易達成節稅的目的。
第五,出租資產,其地價稅應約定由承租人支付。以往出租契約中的地價稅多約定由出租方(地主)負擔。未來,為了有效控制成本,故長期租約宜約定由承租方負擔。
微利時代已經來臨,以後要賺取利潤的難度,勢必愈來愈高,但因政府財政日益惡化,加稅勢必成為不可避免的政策方向,因此,投資人一方面要面對收益減少,另一方面又要面對稅賦增加,如何利用專業,在這二種因素的影響下,走出一條自己的路,勢必成為每一位投資人的重要功課。(本文作者為基泰建設總經理)


◎文章提供/住展雜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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